更新时间:2022.06.15
离婚了女方不迁户口的处理方法包括: 1、可以协商,也可以询问当地的登记机关。离婚后是否迁户口,目前我国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2、女方不迁户口的,男方只能先找女方进行协商,看女方是否同意把户口迁出去,商量之后,女方同意迁移的,应当去户口登记
离婚后女方户口分两种情况进行迁移。分别是:1、诉讼离婚的,离婚当事人可带着原户口簿、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根据分户、立户的规定进行办理;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必须
离婚后一方不肯把户口迁出,户主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对方一人名字户口本。或者向法院请求协助。
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
离婚后一方不把户口迁走的是可以的,因为离婚之后并不需要迁户口,只需要夫妻进行分户即可。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所以离婚后一方不把户口迁走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离婚后,一方户口不肯迁走的,可以协商解决。男女双方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一定要将户口迁出去,我国目前的法律未作明确的规定,一般是由当事人自己作出选择,对方选择将户口迁出去的,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对方不肯迁走的,当事人只能找对方进行协商,
离婚后,女方不肯迁户口的,可以协商处理。离婚后,女方不肯迁户口的,男方可以找女方进行协商,向女方说明相关情况,女方了解后,同意将户口迁出去的,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登记;与女方协商之后,女方实在不同意迁户口的,
若女方已不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址生活,而男方一定要将其户口分开,凭离婚证向户口登记机关主张自己的权利,将其户口迁出。若双方也都还在同一地址生活原房屋分用,则同上,将户口薄分开。实在不行,法院起诉,强制分户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
可以起诉主张侵权,也可以重新挂失补办。或者可到居住地派出所请求民警调解,经民警动员说服无效后,可由派出所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口簿。再按迁移户口的程序来办理即可。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离婚后一方不肯把户口迁出,户主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对方一人名字户口本。或者向法院请求协助。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女方离婚后迁户口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迁户口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女方离婚后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 1、把落户申请交到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派出所审核,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会开具接纳证明; 3、把接纳证明交给转出地的派出所,转出地派出所同意迁出并销户,出示。 4、持离婚证、女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情形,其户口的迁出是依照其当事人的意愿自由决定的,是可以不迁走,但是想要迁走的,是必须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