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出的解决办法有: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可以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为此,当男方是原来家庭户口的户主时,可以由男方单独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户口变更登记,此时女方的户口就能依照规定迁出现有的户口。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出的解决办法有: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离婚了男方户口不迁走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好,可以向派出所寻求帮助,但是法律上是不作强制迁出的。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户口不迁出有何处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拟定如果一方户口不迁出的解决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据其个人意愿,女方不迁走也是可以的,可以在原户口进行分户,但是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时,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后女方不迁户口的,男方可以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女方的户口。可带原户口本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会按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根据分户、立户的规定办理。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双方无异议的,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但又不想回到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向居住地法院申请离婚。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
女方不迁走也是可以的,但是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如果女方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法院判决离婚后女方不迁户口可以采取下列办法处理: 1、当事人可以再次就户口迁移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据此向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