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认缴出资的,必须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期限届满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不一定是以货币的形式出资,也可以以非货币的形式出资,但要依法办理完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认缴制年限没有限制的,由股东自己约定。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是认缴制。认缴制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
区别: 1、实缴制: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写多少,那么公司的验资账户就必须有相应的数额。实缴占用了公司的大部分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发展及营运效率。 2、认缴制:认缴是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公司
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如果认缴制公司注销时无对外欠债,股东也不需要把认缴的资金补齐到位,直接申请注销;如果公司有对外的欠债,由于公司涉及到债务偿还问题,当公司现有资产不够偿还债务的时候,需要股东补齐注册资本,来偿还外债。
从实际情况看,办理公司减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2、原有公司资本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二者存在性质不同、意义不同、类型不同的差别。 1、认缴是预期中可能会缴纳的钱。认缴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且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无重大风险; 2、实缴才是个人真正缴纳的钱。实缴制必须出资验
我国公司法对注册公司是否需要验资没有强制性规定,即验资已不再是注册公司所必需的程序之一。根据我国2014年起实施的公司法,申请注册公司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转变为认缴登记制,且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三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五百万元人民币
注册公司需要法人本人到场。登记主管机关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和所具备的条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规范化要求,核准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企业必须按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要具备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