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请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
过了担保期限后担保责任失效。担保期限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超过该期限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同一债务有多人担保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人是指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担保期限可以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提供担保要注意下列问题: 1、考察被担保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2、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在一般保证的状况下,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
需要。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同,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保全请求。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
1、房屋在抵押期间也可以进行买卖 2、只有在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转让时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向受让人告知抵押情况,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的行为无效。
防范担保合同欺诈的办法:仔细审查债务人和担保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设定担保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担保合同;以及担保合同的内容要合法,遵守公序良俗。
担保合同是主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借款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 我国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
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
不确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担保人还款合同内容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基本信息;双方就债权债务问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条款;还款金额;协议的时间和期限;履行条款期限;违反条款的处理方式;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方式、范围和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