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个人可以为单位的债务进行担保。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而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当在保证合同中,如果
个人可以为公司债务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根据第六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个人为公司债务担
个人可以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当事人提供担保需要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一般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个人能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个人能为公司债务担保。个人需要具备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时签订担保合同。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个人能为公司债务担保。个人需要具备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时签订担保合同。 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个人可以为单位的债务进行担保。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而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当在保证合同中,如果
个人可以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
个人债务不能由一人公司承担,对于股东向公司的出资,其资产为公司所有,不能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但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在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对其在公司的股份申请强制执行。
个人可以为他人债务担保,成为保证人。 保证有两种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股东是能以股权担保个人债务的。但需满足法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股东可以质押股权,担保个人债务。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办理质押登记。
个人可以为他人债务担保,成为保证人。 保证有两种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