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农村土地是不可以买卖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承包人不是所有权人;农村建房需要宅基地的,应依法向村委会申请、经乡镇府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宅基地的转让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即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自由转让。
农村土地赔偿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仅限于本村村民。可以持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对方)、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申请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然后进行土地登记确权。
办理农村建房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2、填写申请表。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
农村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的处理方式是:建议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
承包土地合同没到期,村里要强行收回的,承包人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荒废村干部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闲置土地,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由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使用农村宅基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租赁农村耕地一般可以办理土地证。承包农村集体土地时,发包人应当与承包人签订耕地承包合同并向相关机构申请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