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应当出示居拘留证,并且拘留之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至看守所羁押,因此刑事拘留是将被拘留人关在看守所,看守所是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为单位而设置,由本级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对被拘留人的警戒和押
看守所。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
刑事拘留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公安机关对于认为需要逮捕的被拘留人员,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天之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情况特殊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到四天。对于重大嫌疑分子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刑事拘留关押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日。 在拘留后,若是侦查机关认为应当逮捕关押的,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前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拘留加审查逮捕的时间最长37天。 如果决定逮捕的继续关押,如果决定不批准
刑事拘留一般不属于判刑,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不属于刑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准备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 2、在周围或者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 3、犯罪后试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的; 4、伪造证据或串供的可能; 5、
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拘留规定的主要是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特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其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打架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要看打架事件造成的结果而定。 1、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则是刑事拘留。 2、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则是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不是判刑。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打架被拘留属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