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包括以下这些: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
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有: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如下: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
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是医疗机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务人员的行为触犯了医疗事故罪,那么医务人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
医院医疗事故赔偿根据医院方的过错责任以及患者人身损害程度的不同,将要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赔偿程序等。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
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包括: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的赔偿包括五个项目: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犯本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