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农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可以在家庭成员间继承,但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概念。转继承实际上发生了两次继承。因为转继承意味着第一次继承已经开始,但继承人在尚未取得遗产时死亡,此时他的原因取得的遗产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例如爷爷、父亲、儿子三代人,爷爷首先死亡后,父亲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财产,但父
房产法定继承人包含的人有很多,在继承开始之后,不是说所有的的继承人都能作为第一继承人来继承逝者的房产,也是有顺序的,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参与继承的,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够继承。第一顺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和国家所有。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第一,公民的合法收入;第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第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第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第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第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
再婚之后,女方当然享有对其配偶的遗产的法定继承权。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第一次结婚还是第二次结婚,只要男女双方经过了合法的登记手续,就能够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男女双方都能够作为对方的法定配偶,享有相应的配偶权利。例如
一般情况下孙子女对爷爷的房产没有继承权,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法定继承的范围并没有包括孙子女,但是如果爷爷立了遗嘱约定房产由孙子女继承的,孙子女可
再婚后,原来的亲生子女当然享有继承权。这主要是因为,离婚只是意味着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代表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会就此解除。而再婚之后,继子女就不一定能够享有继承权。只有与继父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资格继承继父母的遗产。这主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养子是有财产继承权的,但前提条件为:养父养母必须是通过有效的法律程序所收养的子女,而并非口头约定。此外如果养子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或与养父母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如果养子具有赡养能力的,但不尽赡养义务的
一般情况下,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不能分离的。夫妻离婚后,孩子随一方生活的,该方应当取得孩子的监护权,属于这种情况的,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不能分离的,如果将抚养权和监护权分开的,孩子的监护人就无法履行监护义务,将监护权和抚养权合在一起的,可以更好的保
购房时,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同居关系生下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也就是已经登记结婚后生下的的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同居生活中生下的子女在亲生父母死亡后,也享有法定的继承权。这是由于,在我国继承权是基于,自然血亲关系或者法律拟制血亲
兄弟姐妹是有继承权的。 根据《继承法》有关法定的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通常包含了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