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工伤鉴定的范围:伤残等级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护理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其他。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
工伤鉴定条件是: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鉴定的范围主要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和护理等级鉴定以及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受伤职工应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工伤鉴定,工伤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工伤部门会安排专业的部门为受伤职工进行工伤鉴定,进而确定工伤伤残等级。进行工伤伤残等级
工伤认定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 (二)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因工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四)患职业病的; (五)在上下班途中,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 (1)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 (3)护理等级鉴定; (4)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各门诊中相应定级原则,判断其残疾、劳动能力的级别。主要是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
工伤鉴定项目赔偿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