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下列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借款合同; 2、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 4、建设工程合同; 5、委托监理合同; 6、技术开发合同; 7、技术转让合同; 8、担保合同; 9、土地承包合同等。
抵押合同、除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之外的借款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以及融资租赁合同等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都是属于要式合同的。
《民法典》规定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在订立不同形式的遗嘱时,由于规定的生效要件不同,因此订立过程中就需要格外的注意,以免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上述遗嘱方式都是法律允许的,只要符合该种遗嘱成立的相关要求,就可以成为一份有效的遗嘱。
遗嘱的有效力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这几种,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
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1.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新设
合同变更可采取如下方式: 1、协商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 2、法定变更。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法律的明文规需要变更合同的定,应当依法变更合同。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下列两种的方式: 1、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新设合并,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
欠债不还采取解决的途径有:1、首先进行协商处理;2、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3、调解失败的,可以向有关机构提起仲裁;4、仲裁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5、申请支付令。
反担保措施包括的形式有抵押,质押和保证,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对自己提供担保的行为,主要是为了保障担保人的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