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1、食品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2、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3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十万元以上,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判刑具体如下: 1、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后果特别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指的是生产商生产的化妆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销售商在明知所售的化妆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仍进行销售,从而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化妆品有关的管理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
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实施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