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离婚后遇到财产纠纷的,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或者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
婚姻情况与婚后共有财产关系情况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属于夫妻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属于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租赁、婚后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
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如下: 1、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
环境污染侵权的特点: 1、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 2、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环境侵权要经过某一“环境”介质作用于群体或不特定人的人身及公私财物。因此,环境侵权的侵害对象,更为广泛而复杂。 3、损害结果的持续性、潜伏性。
连带之债的发生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法律规定于某种情况下发生连带之债,二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连带之债。因法律规定产生的连带之债有:个人合伙债务,合伙型联营,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因法律行为产生的连带责任有当事人约定而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经过购房者同意,卖家私自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售给第三人的。 2、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蒙蔽购房者来进行房屋的买卖的。 3、出卖人在房屋已经抵押或者已经
公司解散大致以下有几种原因: 一、公司所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公司所定的章程关于解散的事由发生,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二、合并,即新设合并或吸收合并中被吸收; 三、破产,公司宣布破产时,公司马上应解散; 四、政府主管机关宣布命令解散;
房子不能过户的原因有:房屋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房屋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房屋查封期间申请过户登记。
不能过户的原因如下: 一、卖方无法提供房产证; 二、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三、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四、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五、产权因为违规搭建被冻结; 六、正在出租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