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或者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具体的幅度和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包括个人所得符合国家免税收入的部分、专项附加税扣除项目两类。可扣除的专项附加税主要是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赡养老人等附加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下: 1、居民纳税人。在境内有住所,或者在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在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国内无住所、无住所、无住所、居住不满一年的
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有: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法律规定,居民个人取得个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
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免的条件是个人所得属于减税项目。属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或者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免税条件: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减税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