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享有一样的权利,具有等同性。我国公司法并未绝对否认隐名股东的合法性,只是在对抗善意第三人时,否认其合法性。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
控股股东与股东减持规定的内容是:《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查账是指股东可以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这是每个股东均享有的权利,无论持股比例高低。
社会法人股其实是社会性质的募集资金,这类投资一般都是很长的一个时期,回报率比较低,没什么投资的价值,另外法人股东与自然人股东一个公司内部的股东或者其他企业投资,有很大的话语权。自然人股东,则是属于个人
股份制企业大股东和法人都直接行使话语权。股份公司有事情要表决就由股东大会投票,投股权比例计票,占多数通过,不是谁一人说了算的,当然持股超过百分之50就一人说了算.平常日常经营事项由总经理,也就是法人说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股东的法律地位如下: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与股东纠纷适用《公司法》以及《民事诉讼法》。因为《民事诉讼法》就是处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的。
当投资者买了公司发行的原始股,即成为了该公司的原始股东。 通常情况下,原始股指的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购买原始股票的机会是非常有限的,大多数的购买者都是和公司有关的内部投资者、有限公司的私募对象,或者是专业的风险资金以及追求高回报的投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公司的股东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主体,两者之间的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公司的股东是依法向公司投资的自然人和法人组织,其不能对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对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