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具体规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流行,情节严重; 3、本罪主体,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公安机关对于涉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案件,进行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一般包括: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导致乙丙类传染病流行的;造成传染病流行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有以下四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相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行为。本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相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行为。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判刑规定如下: 1、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后果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进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处罚: 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一般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的以下有期徒刑。 后果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规定,有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物品进行消毒等情形,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