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依据我国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如果存在利滚利情况的,贷款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的利滚利不能超过年利率24%,超过24%的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民间借贷“利滚利”是不合法的。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利滚利是民间的讲法,法律上称为复利。关于民间借贷是否可以计算复利的问题,我国法律一直没有明确规定,至今法律上仍是既无肯定又无禁止。根据民法 “法无禁止即自由” 的原则,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计算复利的:⑴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利滚利的借条不合法。 1、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利率不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的四倍计算。 2、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
在法定标准内,民间借贷的利滚利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和贷款人在结算前期贷款本息后,将利息计入后期贷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前期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所载
民间借贷2分利息,如果将其转化成年利率则就是24%,这一比例并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的规定,故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相关规定,借、贷两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为24%,如果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25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其中的“一年期贷款
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属于高利贷。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并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其中,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