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为: 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4、犯罪主体不同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森林法》对盗伐林木罪的处罚做了明确规定,具体条款如下: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盗伐林木罪一般是指,公然违反国家保护森林的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触犯盗伐林木罪的罪犯,如果盗伐数量较大的,那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会被判处罚金。如
1、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2、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
行为人构成盗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盗伐林木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盗伐林木罪是指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在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对森林和林木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客观要件 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未经林业主
一、盗伐林木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
有下列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
构成盗伐林木罪的条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活动和森林所有权;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森林保护法律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等森林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为普通公民,也可为国家工作人员,16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