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
担保合同形式: 1、主从合同的形式。债权人与担保人单独订立的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担保合同; 2、主从条款的形式。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约定在主合同中写上保证条款,注明保证人的保证义务; 3、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保证书。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
常见的反担保措施主要包括: 1、抵押反担保; 2、质押反担保; 3、保证反担保; 4、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的,应收账款金额为担保金额1如果应收账款在贷款到期前返还两倍以上,应收账款应部分存款用于偿还贷款; 5、保证金反担保。 保证金反
民间借贷担保人能有责任期限。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等债权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债权担保的五种担保方式,具体有以下区别: 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
民间借贷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保证、质押、定金、抵押。保证,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保证人的身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条件包括具有债务清偿能力、有良好的信誉等,担保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等。
处理借贷关系的常识是:当事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来处理纠纷;借款合同的内容必须完备合法,当事人不能约定高利贷;以及当事人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处理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风险主要是: 1、债务人信用的风险,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 2、借款用途的风险,要审查借贷人用途,防止从事非法活动; 3、损失利息的风险,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
民间借贷的担保方式: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以及人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也可以分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例如留置、交付定金等。
民间借贷的常见法律风险:未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的风险;借款合同的内容约定地不完备、不明确的风险;以及借款合同无效的风险等。防范上述风险的办法是依法订立借贷合同;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民间借贷常发生的法律问题有下列问题:借钱不还、不支付逾期利息的问题;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问题;出借高利贷的问题;以及起诉借款不还的诉讼时效已过的问题。
民间借贷中常见的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有,以合法经营的形式非法吸收资金、未经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或者亲戚朋友借款;以及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