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同时又伤车的重大事故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中心;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符合以下条件的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1、没有造成人员人身伤亡; 2、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 3、法律、行政法规对交通事故处理没有特殊规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交通事故理赔的流程如下: 1、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留现场;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理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
交通事故调解按下列程序进行: 1、调解时间、地点与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前3天通知当事人; 2、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应计入调解记录; 3、开展调解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10天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主要是事故责任方、事故责任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程序: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
对交通事故进行私了的前提是: 1、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身伤亡或重大公司财产损失; 2、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 3、私下解决交通事故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