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实际参与了管理,也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管理费的情况而定。
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和标准的确定: 1、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2、对工程款结算的标准,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
结算工程款的依据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对工程款结算的标准,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应该这样解决: 一、双方协商解决; 二、是通过民间调解组织解决; 三、通过诉讼解决,但诉讼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将发包人、非法分包人、转包人、附属人列为被告或第三人,并在一起案件中处理; 2、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的原因,依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指的是,在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且经催告仍逾期不支付时建设工程承包方通过司法手段取回工程价款的权利。其中包括向法院申请拍卖建设工程,以偿还承包方工程价款或者将工程折价以支付工程款。该权利存在权限,自发包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处罚依据及法律责任: (1)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6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
工程纠纷可以找的部门:工程纠纷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 1、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 2、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各方因工程引起的纠纷,受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一、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 二、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 三、仲
建设工程纠纷解决的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就是竣工日期减去开工日期,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的确定分为四种,具体怎么确定看双方当事人。开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起始点,竣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建设工期的计算,就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减去计算的起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