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2002年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谓“处理医疗事故”,在本条例中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或者应当事人的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 这里的“处理”仅指行政机关的
对交通事故应当这样进行处理: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查看事故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在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报警并拨打120; 3、在事故现场的靠后位置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在安全的地方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我国刑法对医疗事故罪的立案规定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包括擅离职守、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 根据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精神,医疗事故处理可以有三种方式: 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解决;三是通过诉讼解决。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并行而是有
一.和解调解程序在双方对医疗事故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和解,或在第三方主持下调解。二.诉讼程序1、向医疗机构索赔被拒的,患者或死亡患者亲属有权在发现受医疗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提起民事诉讼。2、对于患者
非法行医造成医疗事故的,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构成非法行医罪的,对行为人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对人身损害进行赔偿。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
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应收集的证据包括: 1、患者的病历,患者病历还包括了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如果因为抢救急危患者,没有及时书写病历的,相关人员要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2、处方和药品,一般各医院都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要件主要有两个: 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
四级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 1、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没有别的并发症; 2、一边的眼睑有显而易见的缺损或外翻; 3、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要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4、口周和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5、非解剖变异等等因素,拔掉上颌后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