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 暴力,主要是指使用捆绑、吊打、禁闭、强抢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暴力干涉是构成本罪的主要特征,没有使用暴力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暴力行为,不足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行为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的行为。暴力主要是指使用捆绑、殴打、禁闭、抢劫等手段,使被干涉人无法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暴力干涉是本罪的主要特征。不使用暴力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采取的暴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4、客观方面是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所需要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构成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由下列要件构成: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客观方面是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构成要素为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族人以及奸夫、情妇、被害人所在单位的领导人等。主观方面表现为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符合下列要件的,可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1、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该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