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承包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有: 1、施工准备责任; 2、物资准备责任; 3、及时告知责任; 4、工程质量责任; 5、工程保管责任; 6、工程交付责任; 7、竣工验收责任; 8、工程保修责任; 9、防止损失扩大责任; 10、共同责任。
承包人有权依法索赔的施工赔偿包括: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条件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长的损失赔偿;发包人未按约定供应材料、设备造成的损失赔偿以及发包人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赔偿等。
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区别是: 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2、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工伤可以通过《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进行索赔。
1、工期延迟的风险。如果承包方施工管理组织不抄到位,没有按合同工期完工,就会承担违约责任。 2、质量缺陷的风险。如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产品袭有质量问题 3、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
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条件:继承人继承时还在承包期限内,未过承包期;原承包人是个人而不是单位;承包的项目须是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承包合同约定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有:发包人被称为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人被称为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
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条件: 1.原承包人(被继承人)系个人承包。 2.承包的项目须是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 3.承包合同约定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在以下情况中承包人和发包人都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存在缺陷或擅自要求施工单位变更设计; 二、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的质量缺陷; 三、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不符合强制标准等。
承包期内发包人调整承包地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包括: (1)只有遇到因自然灾害承包地严重毁损的特殊情形,才能个别调整承包地; (2)特殊情况下的调整只允许在个别农户之间进行,不得扩大范围进行调整,更不能在全村范围内打乱原承包地重新分配、承
人身损害索赔需要的证据具体如下: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等。 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 人身损害赔偿索赔程
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一般包括的三类有: 第一,承包人遇到未能预料的恶劣实际情况或者障碍,而这些障碍或者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的在投标时所预见到的。 第二,承包人不满意监理工程师所确定的费率或者附加工作、额外工程的费用索赔。 第三,承
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一般有以下三类: (一)对投标时无法预料的恶劣实际情况或者障碍进行索赔; (二)对监理不合理确定的费率或者额外工程的费用进行索赔; (三)对工程延误、中断影响工程进度导致有关费用增加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