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包括判处死刑的罪犯。
一般情况下对被告人是不可以免除处罚的,只可以减轻处罚。只有犯罪情节较轻,个人主观恶性小,才可以免除处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因此,犯罪嫌疑人自首不一定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自首是有可能免除处罚的,只要其犯罪较轻就可以免除处罚,即便犯罪行为没有达到免除处罚的标准,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已经被抓到的嫌疑人供述自己的其他犯罪行为的也算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其自首行为避免了严重的后果发生,可以减轻
犯罪嫌疑人被抓后还可以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首的,因为犯罪情节较轻,个人主观恶性小,所以法院判决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一些人犯罪较轻,比如偷盗他人财物,刚好达到盗窃罪的数额,可能判处的刑罚较轻,可以免除处罚。按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可以按以下处理: 1、对
犯罪嫌疑人被抓后有一种情况可以认定为特别自首,就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但是如果只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掌握的本人的罪行,只能认定为坦白,而不能认定为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
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可以自首,但是针对的不是本次案件,而是要交代自己和本案无关的另一个犯罪案件。比如犯罪嫌疑人因为杀人而被抓捕,但是在抓获期间主动供述了多年前其曾经拐卖过儿童,并且告知公安机关儿童卖到了哪里,那么这样也算自首,在判刑时可以相应地
主动将自己置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审查。须发生在尚未归案之前,就是犯罪事实还没有被司法机关发觉以前,犯罪人尚未被查获以前,或者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进行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以前。自动投案必须要有实际行
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以下单位或个人投案自首: 一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二是其所在单位; 三是城乡基层组织; 四是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犯罪嫌疑人70岁如果没有自首、立功等情形不可以从轻减轻刑罚,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嫌疑人被抓后也可以自首。犯罪嫌疑人被捕后,有一种情况可以认定为特别自首,即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但如果只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只能认定为坦白,不能认定为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自首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