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9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 3、主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指的是行为人过失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以致危害公共安全,最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个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体是一般主体。同时,这个罪名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于
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
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分为客体要件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
注意区分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界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侵害对象相同,都危害公共安全。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观罪过不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行为人对其破
一、什么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概念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燃气等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确定某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是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还是构成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主要看受破坏的易燃易爆设备是否处于正在使用中,破坏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也就是说,如果破坏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设备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判罚标准为:行为人破坏火车轨道、隧道桥梁、交通公路、机场、飞机航道、灯塔、道路标志、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的,足以导致汽车、火车、轻轨、地铁、船只、航空器发生毁坏的危险,但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会被判
补偿贸易一般是指买家在信贷的基础之上,从境外厂商处进口机器设备、先进技术,以及其他原材料,并约定在一定时间之内,以产品或者劳务等等形式进行偿还的一种贸易方式。一般针对缺乏先进的技术和外汇的国家,利用补偿贸易的形式可以很好的用外资买进先进的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