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同其他诉讼中的证据是一样的行政诉讼证据也由书证,物证,视听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勘验和现场笔录,鉴定结论的等分类。所以在清单上要将具备这几项的证据类型注意按照名称,内容,分数,备注等进行填写。
确认行政诉讼证据方法为确认其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来判定。真实性指证据是能证明案件真实存在的客观事实;合法性指证据的获得在程序上合法;关联性指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制作行政诉讼证据清单:在清单上要将具备这几项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勘验和现场笔录,鉴定结论的)类型注意按照名称,内容,分数,备注等进行填写。
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应当根据以下规定进行鉴定证据的认定:各种证据只有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要具备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在审查通过之后,法庭应进一步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被告依据原告或者第三人用书面形式或在庭审过程中以口头形式明确提出其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补充证据。补充证据的申请形式与原告或第三人表示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证据的方式相对应,如果原告或第三人是书面形式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⑴客观性;⑵相关性;⑶合法性。
民事诉讼法院依申请有以下这些调取证据: 1、涉及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3、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4、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
行政诉讼时效超过的,当事人再就此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中对于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提起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权利人在超过时效起诉的,法院仍应当受理,另一方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审查后,发现没有中止诉讼的正当理由,应当判决权利人败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
第一,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存在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第二,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第三,证据
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起诉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
行政诉讼举证时限的及时性是指承担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被告必须在收到原告起诉状副本后一定期限(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
行政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为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