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5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到期前,若劳动者同意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即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单从法律的条文来看,因劳动合同法没有禁止变更合同期限,可以认定该变更有效。
可变更合同的除斥期间有一年。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现行法律没有可变更的合同,只有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请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向劳动者提出变更请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变更的时间。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可变更合同的除斥期间的时长: 1、6个月。如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对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2、一年。如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受胁迫一方的婚姻撤销权; 3、五年。如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保全撤销权。
可变更合同一般指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期限为一年,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行使期限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变更情形有: 1、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股份转让等情况应变更劳动合同。 2、岗位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