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公司合并不需要清算,分公司合并也不需要。分立也不需要,只有这两种情况不用清算。因为公司清算后就需要注销,法人人格就会彻底消灭,公司合并后还是需要继续营业的。
公司合并分立后解散不需要清算,因为公司合并分立后还是需要继续营业的。所以只用变更登记就可以了。因为营业期限届满的公司解散必须清算。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签双合同的行为不一定算是违法,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订立的,则其中的阳合同无效,阴合同有效,应按照阴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但如果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是
分公司能独立投标签合同。但是需要总公司的授权,签订之后由总公司盖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合同,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 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
设计单位分公司能否签合同要看是什么行业以及是否独立的营业执照和资质。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的合同,一般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如属建筑设计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如果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的,则是有效的;如果超过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则需要经过总公司的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总公司没有追认的,则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分公司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属于无权代理。
合同是总公司签付款由分公司付的操作是合理的。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
建筑分公司只要是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的主体是能签合同的,因为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施工单位分公司能签合同,但是该分公司需要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资质才可以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没有资质和执照的话,不能签合
全民所有制可以吸收合并公司。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因合并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