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盗伐风倒木能否认定为盗伐林木罪,还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而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主观方面不同,盗伐林木罪只能出于直接故意;而滥伐林木罪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2)犯罪主体不同,作为盗伐林木罪的主体,必须是林木所有者以外的自然人或单位;而滥伐林木罪的主体,可
1、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在认定盗伐林木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区分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秘密据为已有,以及人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量较大的,应定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一、关于如何认定盗伐、滥伐森林及其他林木罪(简称盗伐、滥伐林木罪)的问题 (一)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
盗伐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森林的行为。
盗伐林木罪有三档法定刑期,分别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应当注意的是,盗伐或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资源,将在法定刑期内从重处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林业资源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根
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起点,一般是指在林区盗伐20一30立方米或幼树1000一1500株,在非林区盗伐10一20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