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1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一、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1、告知义务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 告知是行政执
陈述权和申辩权是相对人的一项法定权利,行政机关应当予以保障和正确对待。在实践中,行政机关的一些工作人员自恃享有审批权和处罚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要找自己办事,高人一等。在审批和处罚过程中,不能正确对待申请人或被处罚者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程序包括: (1)立案。 (2)调查取证。 (3)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4)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6)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当事人陈述应当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车牌,事发时的情况,驾驶人采取的措施,以及行驶的车速和行驶的车道,以及对事故责任的看法等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陈述是对事故认定的材料之一,因此无论是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当事人都是需要重视的。公安机关
行政处罚的程序分类有两种:1、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2、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
行政处罚程序的告知: 1、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重视; 2、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而“罚态度款”。
行政处罚申辩复核的理解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对行政处罚告知申辩如何复核这个问题,行政机关应
行政处罚的程序:先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如果决定立案的,然后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再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最后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依法执行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违反行政处罚程序的处理办法:被处罚人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举报、投诉,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其改正;或者被处罚人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