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工伤认定的程序: 1.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 2.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 4、鉴定办于每周四
一、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于属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3、属于须申请
轻微伤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不能。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
生育险报销的范围包括如下: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法规
报工伤保险的办法:劳动者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单位的营业执照、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经审核通过的,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赔偿。
1、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 2、持申请备案表至定点医院填写病史及医疗经过,由定点医疗提出二次住院的意见;将《备案表》送至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进行备案盖章,报销。
工伤保险报销完差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支付,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而导致工伤保险报销比例降低的,那么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担负。
工伤保险报销门诊部分,要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持鉴定结论、门诊结算单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工伤保险可报销的费用包括: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