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刑法条文]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
犯本罪,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犯本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
损害商业信誉罪处罚如下: 1、自然人犯此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我国《刑法》第169条第2款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所谓背信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所谓背信行为,
以下因素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1、主要要素为上市公司高管; 2观因素由故意构成; 3、对象要素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4、客观因素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
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如下: 1、从所保护的客体看,诽谤罪所保护的客体即公民的名誉权,损害商业信誉罪所保护的客体包括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从犯罪主体看,诽谤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
公司上市股权转让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协商和谈判;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经过上
上市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以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为标准,每满一年则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即需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员工支付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