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当事人的这个问题表述不太妥当,实际有罪无罪并不是批准逮捕能决定的,只有经过人民法院审判,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足,排除合理怀疑,才能确定有罪并判处刑罚。因此,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诸多因素来考虑,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司法机关所掌握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若羁押超过37天仍未批捕的,羁押的期限不可以再进行延长,必须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予以释放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
检察院批捕期限三天是合理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案子不一定就能证明无罪释放,具体原因如下: 1、批捕的标准并不仅仅是是否构成犯罪,还有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人是否还有社会危险性,批捕主要是针对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才采取的强制措施; 2、也有可能是事实不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七条中对没有逮捕必要的情形作出了列举:“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有很多。我国法律对没有逮捕必要的情形作出了列举: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
1、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
被提审逮捕不是定罪,因为批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批捕之后公安机关还是要继续相应的侦查活动的。况且,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根本就没有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权利,在我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审判的司法部门只能是人民法院,批捕后又认定无罪的案例也不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2、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