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子女不赡养老人也是有继承权的。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是不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有关条款的,也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对于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时,是可以适当多分的。而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义
女儿赡养老人的,有法定继承权,而且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是否有继承权需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尽了抚养义务,那么继子是有继承权的。否则,继子没有继承权。但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有负担能力而对继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未尽赡养义务一般是还有继承权的。但如果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具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后三种情形,被继承人表示谅解的,不丧失继承权。
没赡养老人也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有能力赡养但是不赡养的话,就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
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赡养被继承人的,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因此,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遗产权丧失的条件: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
继子未履行赡养义务但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任然有继承权,但由于其属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尽过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一般是不能剥夺其继承权的,但可以对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少分遗产份额。成年子女有赡养条件的,应当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在老人去世后,对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根
如果没有丧失继承权,不赡养父母就仍然有继承遗产的资格。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后两种情况,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
养子不赡养也有继承权,但是可能会分不到遗产。经合法收养的养子和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所以养子成年后也要赡养扶助父母。养子作为继承人如果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仍然不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的,只要养父母没有立遗嘱排除其继承权,其就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