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行政诉讼是可以申请延期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
交通处罚提请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在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的罚款时,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年。因为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所以行政机关批准延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也不能超过该期限。具体的延期缴纳期限,则由行政机关依法合理地决定。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为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等相关资料。
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此时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分期缴纳罚款,经行政机关批准即可分期付款。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行政机关申请延长对于行政复议作出决定的期限的条件为: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以及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但是延长后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日,且要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
行政处罚金是可以申请缓交的。《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缴纳罚款困难,需要分期缴纳或延期缴纳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经行政机关申请后可以延期缴纳。
行政处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起诉以及复议期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缓交申请书时间是行政处罚缓交申请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提出。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当事人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的六十日之内,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当地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可以延期的时间应当由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批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若是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是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