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例如伤情严重或其他特殊情况,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申请延长的,需要经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而不能由员工与单位协商延长。也就是说,停工留薪的最长时间是2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效力待定的合同追认期是三十日。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权利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权利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工伤法院的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社保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间期限一般是60日之内,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则应当在15日内作出决定,并及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 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尸检应在死后48小时内,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因工伤室友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审审限一般为六个月,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相应延长。《刑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