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约定免责事由即当事人约定
1、免责条款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 2、免责条款不得免除故意和重大过失责任 3、免责条款不得免除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 4、免责条款不得违反公平原则 5、免责条款不得免除人身伤害责任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终止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 1、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签订的合同类型、签订时间; 2、要写明合同终止的原因; 3、合同损失的赔偿事项; 4、最后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中的地震、台风、洪水、海啸;意外事件;以及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其他事由。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 3、社会异常形象。
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托运人和收货人的过错。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符合免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 1、双方有权处分协议的内容; 2、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通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达成的协议无效或可撤销; 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社会公益和第三方利益,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协议也可以撤销。
根据我国《合同法》中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因为不可抗力没有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免除当事人部分或者全部的责任。常见的不可抗力有:自然灾害,比如洪水、海啸、地震、台风等;政府行为,比如当事人双方签订运输合同后,因为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约定免责事由即当事人约定
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无共同债务的条款,这种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故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该协议约定仅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