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合同终止后也是需要负保密义务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同时,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交付标的物转移所有权、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义务;按期交付、按约定交付、按约定包装方式交付的义务;瑕疵担保的义务;保密、回收的义务。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效力是: 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2、受赠人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履行义务; 3、在有义务的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应当在赠与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卖方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
合同终止后合同当事方还需要负保密义务,因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属于后合同义务。
可撤销合同,一般是当事人由于产生重大的误解、表示意思有不明晰的情况而签订的合同,或者是由于被人欺诈、逼迫而签订的违背真实意愿的合同。这类合同受损害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而无效合同一般是指合同内容违法违规、有损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合同,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因符合法定的或约定的条件,合同的债务债务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但是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合同的从权利并不同时消灭。
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包括本
一、支付租金的义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按照使用细则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
附随义务存在于合同履行全过程中,并且附随义务不受合同是否有效存在的制约,在签约前、签约中和履约后的所有阶段都可能发生。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1.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2.比如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因此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一方也是需要负保密义务的。
合同终止后还能保密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履行合同是一个前后相继的过程,包括履行合同义务的准备阶段、执行阶段和完善义务的善后阶段。 诚信原则是合同履行各阶段的最高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