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
解决工程质量纠纷可由当事人协商,协商达成一致来解决,可以由第三方来调解解决,也可以由法院来裁决。法院可以先进行调解,主持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可以判决。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监测机构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测时,如果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
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
工程质量不合格是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和我国有关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的定义,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
工程质量不合格定义是只要产品的质量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那么就会称为不合格,这种工程是会威胁到公民的生命安全的,工程一般在完工之后都会进行验收,相关部门的人员也会利用专业的知识来进行检验,只要不合格
合格的建筑工程,要经过验收小组的验收,并且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的质量和相关单位提供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和查验。查验合格后,验收小组和施工组签字了就合格了。 具体包括,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带有总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的条件如下。 第一,承包方要完成合同约定和工程涉及的各项内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符合合同和设计未见的约定。第二,承包方要向发包方提交带有总监理工程师意见,等相关负责人签字的竣工报告。第三,承包方要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项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第二项是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三项是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和事故结论。第四项是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第五项是事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