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撤销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可能是: 1、行为人没有犯罪事实的,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
取保候审可以变更撤销的情况有: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
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患严重疾病、妇女在孕期、哺乳期时,由代理律师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申请通过后,寻找担保人,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就办理完成了。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
撤销取保候审有如下两种情形: 1、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解除取保候审; 2、经侦查机关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依法
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只要办案机关觉得合适,就可以采取,不需要开庭。但办案机关(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移送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果同意,司法机关应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通知犯罪嫌疑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个人或者单位,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缴纳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即可正式
法院还要办取保候审,是因为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再次要求办理取保候审,简单说就是案件在向法院起诉前已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移交到法院后,法院要对是否继续取保候审重新做出决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当案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应当符合法定刑种,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第二,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