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对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5、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6、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权利; 7、请求抗诉的权利。
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享有以下权利: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与在押人会见、通信; 3、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等。
新刑诉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权利如下: 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辩护人可以申请调查取证。 3、辩护人可以申请会见当事人,并为其提出法律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
(1)在起诉阶段,有权向检察人员反映对案件的意见。对不起诉的决定被害人如果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在法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都有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委托辩护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和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以及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基本权利等。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包括: 1、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与在押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 4、在审查起诉时发表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阶段享有以下权利: 1、自我辩护权; 2、辩护律师委托权; 3、对司法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控告权; 4、法律援助接受权。 5、值班律师律师约见权。 6、其他合法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
在侦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如下: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
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条件为: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审查起诉阶段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的程序中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严格称呼,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是犯罪嫌疑人,法院审理阶段的称谓是被告人,第二审诉讼中的称谓是上诉人或者原审被告,再审程序中的称谓是申请人。只有判决生效认定有罪,被执行
侦查阶段律师权利有: 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2、代理申诉、控告; 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5、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有: 一、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二、与公诉机关联系; 三、会见和通信;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五、代理申诉和控告; 六、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七、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