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如下: 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 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 3.把他人的实物“借”来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
股权投资方式有以下四种: 1、控制,长期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 2、共同控制,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4、无控制。
出资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账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
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财产的除
1、货币出资方式。 2、非货币财产出资方式,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适用缓刑的有以下三种情形:首先,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了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其次,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若是适用缓刑也不致危害社会;最后,犯罪分子非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如下: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
吸收合并的形式有: 1、通过现金购买资产的形式,通常吸收公司可以通过现金购买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被吸收公司从而获得吸收公司支付的现金,被吸收公司解散; 2、通过股权购买资产的形式; 3、通过现金购买股权的形式; 4、通过股权购买股权的形式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当事人离开现场是为了挽救损失,或者救助受害人的;当事人对造成交通事故不知情的。根据规定,如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是会受到相应处罚的,不论有没有构成犯罪。
构成挪用资金罪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
肇事逃逸五种情形是: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