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支持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
职工因工死亡补助金计算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如果单位没有为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保的,则单位要支付给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补偿;如果单位按规定为其参保的,则上述补助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来支付。
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费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须费用,工伤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针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者家属的开支项目。对工作期间不幸死亡职工的家属发放丧葬补助费用及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是中国长期以来所坚持的一种福利制度。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职工死亡补助金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计算;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为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
《民法典》规定缴纳社保的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领取丧葬费,丧葬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丧葬费并不是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职工因工致残的话,二级残疾人补助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
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后: 1、所得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 2、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低保户死亡后是没有补助的。如果确实家庭有困难,当事人在生前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出经济困难证明,然后由家属在其死亡后带上证明到乡、镇、区的民政部门申请经济上的补助,具有本市户籍且没有享受基本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死亡家属可以申请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 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