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无效婚姻的类型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无效婚姻的认定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缺乏建立婚姻的法律要求。因此,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
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下: 1、双方当事人一人或者两人登记时有婚姻的,此次结婚属于重婚的; 2、双方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双方当事人一人或者两人均未达到法定婚龄。 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一方有配偶导致重婚的。 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当事人之间都不具备夫妻关系。
无效婚姻的内容是: 1、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2、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3、其他内容。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
无效婚姻的形式有这些: 1、重婚为无效婚姻; 2、未到法定婚龄为无效婚姻;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无效婚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的申请人包括下列人员: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无效婚姻的种类有这些:1、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又再次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重婚,该婚姻关系是无效的;2、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年龄,但办理了结婚登记的,该婚姻关系也应当属于无效婚姻;3、男女双方之间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该婚姻也应当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