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破产清偿的顺序: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
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有效。依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屋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了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六项。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这是因为抵押权人对担保物取得了担保物权,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基于物权永久性的特点和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的性质,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房屋抵押权具有的对外效力是:租赁关系存在于抵押之前的,抵押权效力不及于该租赁关系,抵押权实现,租赁关系解除;在房屋抵押权设定之前存在并登记的用益物权具有对抗抵押权的效力;在同一房屋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其担保的债权按抵押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顺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应当遵循以
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不能从破产企业无担保财产中得到清偿时
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为: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经济补偿金; 3、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如下: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清偿公司破产债务的具体顺序: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所欠的税费;普通的破产债权。并且清偿破产财产一般应当以货币分配的方式来进行。
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 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