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一、破产清算中股权质押顺序《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对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规定是,破产财产需要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支付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再缴纳公司所欠的税费;最后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
对于多个房产抵押顺序的规定为:已登记抵押权的先于未登记抵押权的;已登记的按登记的先后顺序,顺序相同则按债权比例;未登记抵押权的一并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抵押债权在破产清偿债务中最后清偿。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清偿所欠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然后是其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
抵押合同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来约定清偿顺序。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基本情况;抵押担保的范围;和清偿顺序等内容。
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破产企业应当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给职工的各项费用;再清偿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欠税;最后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和普通债权。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有: 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之后清偿所欠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其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分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各种社保费用、职工补偿金、以及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之后,但在普通的破产债权之前。
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