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4
关于行政处罚不可以消除,行政处罚会存留在办案单位的档案室,不会算入个人档案,是永远存在的、不会消除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可以重复进行行政处罚。对于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且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只能按照数额高的规定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
红头文件不能授权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
不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可以撤销,:1、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缺乏法律依据;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不包括规范性文件;2、违反法定程序的,违反简易程序或者一般程序;3、超越职权的;4、滥用职权的;5、明
行政处罚可以复议。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复议申请。
行政处罚可以公开。行政处罚: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具有公正、
行政处罚可以复议。行为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都可以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