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一)夫妻一方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内容如下:一般来说,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实施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如果双方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适用范围包括: 1、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 1、有侵犯人人格权的行为; 2、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 3、精神损害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 索赔的范围主要包括身体权,名誉权等。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
交强险中并没有关于精神损害的赔偿,交强险中赔偿的只涉及到财产损失、身体损害以及死亡赔偿。但是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一并提出,与其他的赔偿一同由商业险进行赔付。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赔偿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创伤来进行赔偿。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害人对于被侵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
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偿主体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包括有精神损害的受害人以及其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