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包括有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治安调解: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聚众斗殴的; (五)累犯; (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诉讼费用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有没有不缴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况呢具体是什么下面由。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五)根据民事诉
诉讼费用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有没有不缴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况呢具体是什么下面由。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
参考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
严格上来说,法定不允许离婚的情形只包括了女方处于怀孕、哺乳或者流产后的一定期间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现役军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的一年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都不会准许。但是,如果离婚的
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不允许离婚的条件主要包括了:1、女方正处于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之内的期间。这时候为了保护女方的权益,除非女方存在特别重大过错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不会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2、夫妻其中一方属于